上海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全面升级:区政企协同推进

根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的规定,《关于规范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上海市住宅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管理政策。根据该规定,各区和街镇需要负责住宅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同时,规定了维修资金的归集标准和交纳方式,包括新建房屋、维修资金再次筹集、业主大会账户的开立和管理以及支取维修资金的书面材料等内容。此外,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维修项目,可以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代为维修。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关于住宅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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