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启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动我国市场环境持续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范围 明年起实现全覆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王善成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范围,计划从明年开始,逐步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全覆盖,并常态化开展这项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的《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成为一项重要任务。王善成表示,自2021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多次就建立和实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做出重要部署。过去三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了云南、广东、福建等十个省份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他表示,目前,全面开展效能评估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我们已经建立了包括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准入壁垒破除、准入监管落实、组织机制保障、制度实施成效等五个方面的18项指标的全国通用版指标体系,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省(区、市)政府为评估主体,市、县政府为评估对象的工作模式。

王善成透露,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时间安排上,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评估范围,明年起逐步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这项工作。评估指标上,指标体系将由全国通用指标和地方特色指标组成,全国通用指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发布,地方特色指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以体现地方特色,鼓励基层改革创新。评估结果上,我们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评估结果主要用于各地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工作的参考,评估工作将避免进行排名,防止给地方和基层增加额外的负担。

通过开展效能评估,我们可以全面了解和科学评价各地市场准入环境,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各项要求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府准入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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