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市委常委黄敏被双开:敛财逾亿,沦为敛财书记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日,广东省委批准了对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的立案审查调查。经过深入调查,发现黄敏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黄敏同志丧失了共产主义信仰,背离了初心和使命,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了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他还违反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了财物。此外,他的廉洁防线崩溃,参与了营利活动,接受了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更令人震惊的是,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项目推进、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方面的利益,并非法收取了巨额贿赂。

黄敏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广东省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黄敏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他还被取消了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的代表资格,其违纪违法所得将被追缴,涉嫌犯罪的线索将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及的财物也将一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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