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公积金政策调整:购房提取额度提高,贷款最高限额翻倍

关于促进常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出台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以进一步推动常德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员的住房需求。

根据该通知,以下六项政策将得到调整:

1. 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在常德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

2. 降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缴存人员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金额将由不低于房价的20%调整至不低于房价的15%。

3.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单职工或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80万元。

4. 扩大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常德市的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增设电梯的项目均可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5. 放宽保留月对冲余额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对冲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留足六个月的还贷金额。

6. 提高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及放宽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限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原则上按实际租房金额提取,提取最高限额由800元/月提高至1200元/月。每增加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将在1200元/月的基础上增加25%,即二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500元/月,三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800元/月,以此类推。

通过这些调整,常德市将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住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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