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加拿大采取报复性措施:捍卫企业权益

近日,我国针对加拿大政府对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钢铝产品等采取加征关税等措施的反制措施引发关注。中国商务部已宣布对加拿大采取的相关限制措施发起“反歧视调查”,并对自加拿大进口油菜籽发起反倾销调查,以及依据国内产业申请,对加拿大相关化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此外,我国还拟将加方有关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发起“反歧视调查”,也是全球首例。此次反制措施明确表明了我国捍卫企业正当权益的决心,充分体现了我国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世贸组织规则的态度。

从国际规则来看,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包括“非歧视性”、“公平贸易”和“透明度”。然而,加拿大政府对我国采取的限制措施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这三个基本原则,公然挑战国际贸易秩序。

在国内法律方面,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国家或地区在贸易方面对我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其他类似措施时,我国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因此,我国有权依据这一规定对加拿大采取反制措施。

此次反制措施的针对性明确,反制态度鲜明。我国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所长梁明表示,我国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加拿大采取的相关限制措施发起“反歧视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加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我国对加拿大采取的反倾销调查涉及油菜籽和化工产品领域,因为近期加拿大对华出口油菜籽大幅增加,涉嫌倾销,且价格持续下降,给我国国内油菜籽相关产业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我国也是加拿大化工产品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国,因此也有权对加拿大相关化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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