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风云录:教师管教的困境与出路

在我国,教师的教育惩戒权一直备受关注。然而,在实际教学中,许多教师却不敢行使惩戒权,因为他们担心会被家长投诉,甚至可能面临师德处分和法律风险。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源于教师个人对惩戒权把握不清,也与社会舆论对教师惩戒的关注和担忧有关。

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我国政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维护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此举旨在鼓励教师依法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教育管理规则的落地执行,提高教育质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教师仍然面临着”不敢管”和”管不好”的困境。一方面,他们担心自己的惩戒行为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和家长的投诉;另一方面,他们缺乏有效的教育惩戒手段和方法,无法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针对这些问题,专家建议,政府应当积极推动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完善教育惩戒的规范体系,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提供更具有操作性的规范和指导。学校也应当通过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监督教师依法实施教育惩戒,确保教育惩戒的权力不被滥用。

此外,家长和社会也应当培养科学的教育理念,正确认识惩戒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理解、配合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管理,通过家校社之间协同配合共同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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