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男子闯红灯撞倒电动车,逃逸致骑手死亡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案发当时,周某闯红灯穿过人行横道,与骑行的林某发生碰撞。之后,周某逃离现场,林某被随后驶来的轿车碾压,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根据事故认定书,周某承担主要责任,林某承担次要责任,而刘某则无需承担责任。

普陀区人民法院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逃离现场,属于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然而,他后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因此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官薛依斯表示,无论是在行人还是机动车驾驶员中,任何人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本案中,周某因闯红灯而过马路,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同时,薛依斯法官提醒公众,在日常出行中,许多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疏忽观察导致的,例如开车门时不注意观察,可能会导致其他行人受伤甚至丧生。因此,大家应当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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