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提醒:审计机构不得被迫承诺赔偿

新京报讯:根据中国注协的最新消息,近期有部分审计服务招标方提出要求,希望投标会计师事务所能承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不会因监管部门的业务暂停而受到损害,并且不会受到暂停接受或审核申报材料的影响。此外,他们还要求投标机构作出赔偿承诺,如果真的发生上述情况,赔偿金额将以招标方当时已经支付的费用为基准进行计算。

中国注协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需依法独立、公正地执行其业务,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的责任是根据审计准则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执行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进行了恰当的表达做出审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在投标过程或承接业务过程中,应当在充分与审计客户协商的基础上,及时征求法律专家的意见,全面评估相关业务协议的公平性,谨慎签署协议,以维护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审计验证职责,提高审计质量,发挥执业监督作用,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地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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