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原书记贪腐被判刑14年
新京报讯(记者 刘佳妮)据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消息,2024年9月5日,该院公开宣判南京审计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家新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王家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90余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280余万元。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此外,所有违法所得已被返还给受害单位,而王家的受贿所得将被上缴国库。
据了解,2005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王家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假列支等方式,先后套取公款90余万元。2002年至2017年间,他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如获取招生指标、合作办校、项目承揽等,从中收取贿赂折合共计2280余万元。案发后,王家新主动向监察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回全部赃款,表示认罪服法。
考虑到王家新到案后的积极配合及悔罪态度,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认定王家新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