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招聘制度,杜绝‘萝卜招聘’——中央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通知
关于改进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化我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该通知针对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规避公开招聘程序、招聘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资格审查不规范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和要求。
首先,通知强调应科学合理地设置资格条件,以防止“萝卜招聘”现象的发生。所谓“萝卜招聘”,是指为具有关系背景的候选人特别制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帮助他们顺利通过应聘。因此,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在设置资格条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岗位职责、招聘历史等因素,科学设定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或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同时,通知还要求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被允许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不应进行“简历筛选”,且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委托给考试服务机构等第三方进行。此外,对于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要求其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并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将从严审核把关,以确保公平竞争。
其次,通知提出应提高招聘考试的命题质量和公平性。对于自主命题的单位,应抽调熟悉人才测评技术、熟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相关岗位要求的专家参与命题;而对于委托命题的情况,则应选择具备高专业水平和保密要求等条件的考试服务机构负责命题工作。此外,通知强调面试工作应保持公平公正,包括保证面试考官人数充足、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设立面试室的录像和录音设备等。
再次,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制定针对特定人群的招聘倾斜政策,也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对于确实有必要继续实施的政策,应按照程序进行保留,并在实施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
最后,通知强调应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组织成本和防范风险的目标。在此基础上,通知明确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较低等级岗位的公开招聘由主管部门集中组织,而地方事业单位则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公开招聘。同时,通知也明确指出,对于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自主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不必遵循“一刀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