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土局副局长被判14年6个月:受贿罪

新京报讯(记者 张志勇)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4年9月19日,该院公开宣判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级巡视员樊文祯受贿案。法院认为樊文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同时,没收其受贿所得及其收益,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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