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领处分,高层终身禁入债市

根据最新消息,深圳证券交易所于9月30日公布了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决定。经审议,深交所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做出了为期三年的处罚,即不接受其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挂牌转让申请文件。

同时,针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以及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深交所公开认定其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分别作出十年内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认定。

在上述认定期间,上述人员除不得继续担任原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亦不得担任其他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此外,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

在此次处分中,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时任总裁柯鹏及甄立涛、时任总裁助理兼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钱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以及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均受到了公开谴责。

上述处分决定旨在规范债券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公平、公正、透明。深交所表示,将持续关注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严格执行纪律处分决定,确保市场健康发展。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