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校园命案:两少年分别被判9年和8年
新北市某初中校园命案宣判:少年甲被判9年徒刑,少女乙被判8年徒刑
近日,震惊我国宝岛台湾的一起新北市初中校园命案有了宣判结果。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认定行凶的两名青少年甲、乙共犯杀人罪,依法减刑后,分别判处甲9年徒刑,乙8年徒刑。然而,新北地检署认为这一量刑过轻,将依法提起上诉。
据悉,甲、乙两位被告与受害者均为新北市某初中在校学生,但分属不同班级。去年12月25日12点左右,乙女因与受害者琐事纠纷,心生不满,遂与甲男一同返回受害者所在班级挑衅。随后双方发生激烈冲突。甲男首先挥拳殴打受害者头部,接着从口袋里拿出弹簧刀,连刺受害者颈部、胸部和背部多刀。在此过程中,乙女在一旁试图阻止,但未成功。事后,两人均被警方控制。
受害者因心脏、肺脏、肾脏等多处受伤及大量出血而死亡。今年5月,新北地检署以杀人罪对甲、乙两人提起公诉。此案由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审理。少年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甲、乙两人因偏差观念,本不应当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严重威胁到校园安全,且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经过多次咨询和谈话,甲、乙两人已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仍需时间调整。法庭在综合参考类似案例的基础上,结合两人的家庭背景、智力水平、犯罪动机、目的、参与程度等因素,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