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严查医疗器械违规销售,多家药店受罚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一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涉及4家药房和企业,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一、雅安市天全县润生堂大药房在美团平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便携式氧气呼吸器”等产品时,未按规定告知相关部门。经调查,该药房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雅安市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上海伊睫尔贸易有限公司在小红书平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软性亲水接触镜”,擅自变更经营方式,由批发改为零售。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了处罚。
三、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伯乐店在美团平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棉签(无菌)”等产品时,未及时更新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责令整改后逾期未改正。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重庆永尔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壳聚糖肛肠抗菌凝胶”时,未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责令改正后逾期未改正。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进行了处罚。
国家药监局提醒,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应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同时,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也应加强监管,对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和产品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