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出台十条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出台十条措施以稳定房地产市场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新十条”),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
其中,新十条明确了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的举措。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对于在拟购新建商品房的县(市、区)名下无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情况,按照首套住房的政策执行。对于已经拥有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则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同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
此外,新十条还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各类购房优惠活动,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开展集体团购商品住房活动。对于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团购网签价格下浮幅度控制在申报价格的20%以内;而对于一次性购买10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另外,新十条还提出加快推动商品房去库存的措施。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收购适量的存量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对于购买新建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商品房作为居民自住使用的业主,其子女可以享受与该地区住宅同等的入学待遇。
最后,新十条加大了对“白名单”项目的融资落实力度。对于符合“5+5”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金融机构应当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通过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或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做到“应贷必贷”。
总体而言,新十条从多方面入手,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