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放宽房地产市场调控 公积金贷款更宽松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我国将进一步发挥城市调控自主权,支持各城市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通知明确要求各城市取消或放宽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措施,并确保已取消的政策全面执行,未取消的则需加快评估和研究。此外,通知还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并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同时,通知强调要落实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自10月1日起,福建省内九市一区的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从25%下调至15%,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银行在10月31日前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以降低房贷成本。
另外,通知指出将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支持力度。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并已偿还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将从20%下调至15%。同时,通知鼓励各地提高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并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实行较低的首付比例。
最后,通知呼吁各地在国庆节期间举办房展会,支持发放购房补贴,鼓励房地产企业和装修公司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支持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通过团购买房,以及鼓励房地产企业提供团购优惠。同时,通知强调各地需要加强房地产市场正面宣传引导,准确解读最新政策,以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