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彤严重违纪被双开,涉嫌受贿罪移送检方
近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对市纪委监委办公厅原副主任蔡永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永彤身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蔡永彤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未如实说明问题,未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他还逾越廉洁底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涉嫌权色交易。蔡永彤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打听案情,生活纪律也存在问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蔡永彤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
蔡永彤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当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蔡永彤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次事件进一步警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廉洁形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