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服务诉诸法律追讨16.38亿欠款
金科服务针对金科集团违约事件采取法律行动
近日,我国知名房地产服务企业金科服务发布公告,称因金科集团未能按照贷款协议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公司已向中国法院对金科集团提起诉讼。根据2024年3月2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确认金科集团违约并要求其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5亿元及相应应计利息。然而,金科集团并未按照《调解书》的要求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因此金科服务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为了促进司法强制执行及清偿应收款项,金科服务正在寻求独立股东的批准。根据公告,由于贷款协议产生的应收金科集团款项合计约16.38亿元。金科股份作为金科服务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约为26.38%。金科服务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金科股份需要促使其成员公司配合集团根据《调解书》对抵销资产进行司法拍卖以清偿应收款项。
抵销资产包括17935个停车位以及总建筑面积为14545.59平方米的6个商业物业项目,所有抵销资产均已取得正式产权证书,估值约10.71亿元。如果抵销资产未能通过司法拍卖出售(即“剩余抵销资产”),金科服务将以与金科集团协定的清偿价收购剩余抵销资产,用以按等额基准抵销剩余应收款项。
金科服务表示,债务清偿授权将有助于集团收回大部分应收款项。通过司法拍卖,任何出售抵销资产所得款项都将用于偿还应收款项。对于任何剩余抵销资产,金科服务将收购有关资产以按等额基准清偿应收款项,清偿价将由公司及金科股份参考相关中国法院进行的司法估值结果,经公平磋商后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高于清偿价上限。
此外,由于金科股份正在进行债务重整管理,对于任何应收款项结余,金科服务将向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将继续监控金科集团的重整进度,适时采取必要法律措施以尽可能地收回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