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天津公司未及时变更许可被罚款一万

近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康龙化成(天津)药物制备技术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被处以一万元罚款。

经查,康龙化成(天津)药物制备技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于2024年4月19日由楼柏良变更为张发良。然而,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天津市药监局指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药监局对康龙化成(天津)药物制备技术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康龙化成(天津)药物制备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康龙化成100%控股,主要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2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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