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纪委回应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隐私,维护公正公平

关于南宁市纪委监委对一起实名举报事件的通报,引发了一定的关注和讨论。近期,一名实名举报的男子指控南宁市青秀区区长曾某某存在“强占人妻”的问题。南宁市纪委监委在接到举报后,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然而,此番通报的细节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讨论。通报中虽然公布了举报者的姓名,但却未提及被举报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这一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引发了争议。

尽管实名举报是为了方便纪检监察机关查找举报人,但在举报内容尚待证实且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公之于众的举报人姓名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舆论压力,甚至可能影响到调查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当举报内容涉及到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时,保护举报人的身份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在举报内容未经证实且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保护举报人的身份。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举报事项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流程。

在此呼吁广大公众,如发现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行为,要敢于使用监督权力,通过合法途径积极举报。同时,希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举报事项的审查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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