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陆克平违规被江苏监管局责令改正

近日,四环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公告,陆克平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0年9月30日,陆克平因涉嫌内幕交易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然而,陆克平未能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江苏阳光披露其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及刑事处罚情况。这一行为导致江苏阳光未能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9日对该案件作出刑事判决,案件编号为(2023)苏12刑初10号。鉴于上述情况,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陆克平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次事件提醒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面临重大事件时,应当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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