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鹏受贿案一审开庭,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受审
近日,我国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件。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因涉嫌受贿罪被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起诉指控,自1994年至2021年,李晓鹏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公司融资、贷款授信、业务承揽、职工录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晓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晓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此次案件的审理将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