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化工事故责任人受罚 企业整改恢复生产 安全风险仍存盲区

辽宁省盘锦市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后,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展开追责问责,并对企业进行全面整改。事故共导致13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截至2023,1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刑事处罚,3家事故责任单位和11名责任人员共被罚款5957万元。盘锦市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等48名监察对象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理处分。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1月15日的事故发生在烷基化装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带压密封作业过程中。此次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展开追责问责,并对浩业化工进行全面整改。

整改措施包括:开展全厂停产大检修,检修项目共计519大项、共计17424小项,检修更换各类设备4167台;制定“1+6”隐患排查方案,通过企业自查、外聘专业机构、安全设计诊断、特种设备检定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复产工作进行严格把关,包括重新修订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实施员工培训、做好开车前安全检查等。

尽管事故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如部分企业对事故教训认识不足,安全风险承诺与实际不符,操作工不熟悉岗位异常工况处置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证书等。此外,在落实行业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建设上也存在差距,如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的机制不够顺畅,行业部门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对乡镇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指导不足,监管合力没有有效形成。

在未来工作中,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风险全面辨识与动态排查隐患的能力,提高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健全性和准确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等。此外,对于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包括提高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和整治提升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明确化工园区的规划统筹、功能定位,提高企业入园门槛,提高配套水平,增加监管力量等。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