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协原常委边祥慧受贿案一审开庭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新消息,2024年10月30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本案由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公诉,边祥慧及其辩护律师均出庭应诉。

公诉机关指控,边祥慧在2004年至2023年10月间,担任威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济南市委副书记,以及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边祥慧在2003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贿赂,合计人民币1905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边祥慧及其辩护律师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边祥慧在最后陈述中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本案的审理过程公开透明,体现了我国司法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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