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宣布:个人房贷利率调整,提前享受LPR下调红利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及邮储银行等六大国有商业银行近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将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是贯彻落实央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要求。央行在9月29日发布公告,规定从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同时,若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借款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协商由其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此次,国有六大行明确了个人房贷的重定价周期和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的调整机制。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根据需要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或6个月,也可保持为一年。但需注意,整个还款周期内,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仅允许调整一次。这意味着,若贷款人预测未来贷款利率将下降,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可能能更早地享受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反之,若贷款人预测未来贷款利率将上升,将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房贷利率随LPR上升的可能性较大。
此外,对于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的调整,若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客户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调整后的LPR加点值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的变化,并重新约定的LPR加点值不得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