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房贷利率调整细则:灵活调整周期,利好购房者?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六大商业银行今日发布公告,将于明日(11月1日)起,陆续实施新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这意味着一个月前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进一步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要求,即将正式执行。

对于采用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若其利率加点值超过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的30个基点,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上30个基点。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是人民银行最近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若所在地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的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此外,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了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也可以选择保持为一年。但需注意,在整个还款周期内,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仅允许调整一次。这意味着,如果贷款人预测未来贷款利率将下降,将其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可能能更早地享受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反之,如果贷款人预测未来贷款利率将上升,将其重定价周期保持在一年,房贷利率随LPR上升的可能性可能会更大一些。

除六大商业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也将在近期发布类似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从明天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