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专业与情感的权衡
近日,中华遗嘱库公布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23135份已登记保管的遗嘱中,有15.62%的人选择了指定他人或机构为遗产管理人,这一比例相较于今年《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3》公布的数据增长了2.82%。同时,84.38%的人则选择了指定亲友为遗产管理人。在选择遗产管理人服务的人群中,有56%的人选择将继承的房产进行变卖、变现或过户等处理。这反映出我国市民在订立遗嘱并指定遗产管理人时的意愿正在发生变化,他们正在从更倾向于人际信任转向考虑选择专业人士。
《民法典》自2021年起在“继承”编中首次确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根据该法规定,遗产管理人需要履行一系列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等。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和个人财富增长,遗产继承问题已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每年遗产继承公证案件与遗产纠纷案件合计高达180万件。为此,一些专家学者呼吁应设立遗产管理人职业,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保护产权,促进共同富裕。
尽管从事遗产管理的从业人员已达24万,但由于行业缺乏科学引导和规范,职业技能标准尚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遗产管理人的工作质量和效果难以得到全面评估。因此,推动遗产管理人职业化进程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