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大事件:中国铁路、法律、经济政策等多方面改革实施

从11月1日开始,我国将在铁路客运领域引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系统。旅客在行程结束后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的180天之内,可以通过自己的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新修订版将于11月1日生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我国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以及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群体提供特殊的保护和优先考虑。

此外,从11月1日开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将被全面实施,其中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措施将全部取消。对于新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包括浮动利率房贷在内的其他浮动利率贷款的重定价周期将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从11月1日开始,《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将开始实施。公安交管部门将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不再为没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将从11月1日开始执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在大型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宾馆、居民社区、社区医疗机构、乡镇(村)卫生服务中心等区域设立自助售药机。

最后,《上海市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将从1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依法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每月提取限额将从3000元提高至4000元。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从11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调查女性的婚姻和生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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