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中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方案正式实施:多数人无需再调息
国有六大行近日公布了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各家银行将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接受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此次调整的范围涵盖已发放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和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贷款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值(可为负值),或者变更重定价周期的约定。对于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借款人需先将其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房贷。此外,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
考虑到当前绝大多数借款人的加点幅度已经批量调整至-30BP,预计2024年第四季度绝大多数借款人无需调整加点幅度。同时,为了兼顾合理让利与可持续性经营,偏离幅度约定为30BP。这意味着,当浮动利率房贷客户的利率加点幅度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偏离高于30BP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利率加点幅度调整申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利率政策”栏目,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末公布上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供银行和借款人参考。为方便借款人和银行了解相关数据,央行最新公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33%。
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不能多次调整。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一旦设定,贷款人只能在首次约定的重定价周期内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