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仲裁法草案拟加强仲裁委员会治理 提升公信力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仲裁法修订草案初审稿的相关情况举行了记者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发言人黄海华介绍了该立法工作的进展以及相关情况,并针对记者的提问进行了回应。据黄海华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11月4日至8日在北京举行。届时,仲裁法修订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代表法修正草案等几部法律案将被首次审议。

黄海华指出,现行的仲裁法自1994年通过以来,已经为解决大量民商事纠纷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仲裁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涉外制度薄弱、监管制度不够健全等。因此,有必要对仲裁法进行修订。

对于修订草案的主要修改内容,黄海华进行了详细阐述。首先,仲裁工作将坚持党的领导。其次,修订草案将完善涉外仲裁制度,包括拓宽涉外仲裁范围,增加“特别仲裁”制度和仲裁地制度,以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此外,修订草案还致力于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及管理制度,提高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的透明度,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规范仲裁员选聘管理,明确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最后,修订草案还将推进仲裁实践创新,明确网络仲裁的法律效力,并增加首席仲裁员选定的方式。

总之,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仲裁法的修订和完善将成为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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