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出新规:可提取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两项新规定:《常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规定》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规定》。这两项规定将于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规定,缴存人在常州已经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以及尚未还清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都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来偿还。同时,如果借款人已经在常州市购买了住房,并且尚未还清任何住房贷款,他们也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

此外,对于已经办理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如果他们在常州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那么他们可以使用他们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来偿还他们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后,无论是提前部分还款还是全额还款,借款人都无需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方式来还款,那么他们将需要按照合同来承担违约的责任。

总的来说,这两项规定的出台将为常州的居民提供更便捷的住房贷款偿还方式,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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