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拟加大环保力度

近日,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举行了记者发布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了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表示该草案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进行三次审议。据黄海华透露,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对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意见,草案的第三次审议稿将进行如下主要修改:

首先,为了推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草案将专门规定建立健全地质调查制度以及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其次,草案将进一步完善矿业用地制度,明确规定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需要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采用地需求。此外,勘查矿产资源时可以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临时使用土地。

再次,草案将进一步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充实和完善相关内容。最后,草案还将增加关于促进国际合作的条款。近年来,我国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已采取一系列制度措施,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此基础上,草案的修改完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的统筹和监督;二是增加规定开采矿产资源时应对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和闭库等活动进行全面管理,以防止生态环境和安全风险;三是要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必须包括针对尾矿库生态修复的专门措施;四是在矿区生态修复能够边开采、边进行的情况下,应当采取边开采、边进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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