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推出18项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促进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该措施将于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于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免征增值税;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等。此外,固原市还将调整住房信贷政策,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并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同时,固原市鼓励国企收购库存较大的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

固原市还提出,将推进房票安置政策。对于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造遗留问题等涉及房屋征收的项目,可以探索推行“房票+现金”的安置方式,并实施购房补贴政策,鼓励在外来人员(含本地农村人口)购买商品房后,可以在购房所在地申请落户。同时,固原市将加大多子女家庭的购房支持,并对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固原市相关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

此外,固原市将对商品住房品质提出更高要求,包括压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面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同时,固原市也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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