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遭监管责令改正,财务数据问题待解
11月13日,海南海药发布公司公告,宣布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发出的《关于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监管局经调查发现,海南海药存在以下几项违规行为:
首先,海南海药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存在部分销售业务缺乏商业实质,收入确认缺乏依据。这一行为导致海南海药在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不准确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其次,海南海药与间接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存在人员共用情况,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海南海药对于这一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再者,公司对于个别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任免信息的披露存在不准确之处,同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海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海南证监局要求海南海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海南海药表示,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经公司初步自查,上述涉及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收入确认的预计影响金额为140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的0.95%。
海南海药强调,公司高度重视此次监管措施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制定并落实整改计划,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性,持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