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前高管袁建成挪用资金案终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近日,翰宇药业发布重要公告,涉及公司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建成的职务犯罪案件已迎来终审结果。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袁建成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回顾事件,袁建成于2022年1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年2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南检刑诉(2022)117号起诉书,指控袁建成挪用资金罪,并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袁建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1685万元,数额巨大,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袁建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然而,2023年9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撤销了一审刑事判决书,并要求重新审理。

经过重新审理,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袁建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随后,袁建成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终审,该院于近日出具(2024)粤03刑终1381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翰宇药业表示,袁建成所涉犯罪行为发生时间已距今六年,且其已于2019年8月从公司离职。自袁建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关费用。本案终审裁定已下达,标志着本案已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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