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一审被判缓刑:或失去总统竞选资格

近日,我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进行一审宣判,他被指控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法院判决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李在明已出席宣判并表示将提出上诉。若李在明被判罚款100万韩元及以上,他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并在5年内失去选举权,因此无法参加下一届总统大选。李在明因在第二十届总统选举期间涉嫌公布虚假信息而被移交审判。韩国检方曾要求法院判处李在明有期徒刑3年,认为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民选举权和司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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