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家药企因生产不合格药品被重罚

安徽省药监局发布最新行政处罚信息,两家药企因生产不合格药品被严肃处理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对两家生产不合格药品的企业进行了公开的行政处罚。安徽省同泰药业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津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不合格药品被责令整改并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安徽省同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胶囊(批号220604)在水分检查项目中不合格。针对此情况,安徽省药监局作出如下处理:首先,责令该公司召回不合格灵芝胶囊1896盒;其次,没收违法所得19532.8元;最后,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7万元。

安徽省津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鲜皮(批号:Q2402D2901)则因浸出物不合格项目被查处。针对此问题,安徽省药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召回不合格白鲜皮83.1公斤;没收违法所得2704元;对该公司罚款11万元。

安徽省药监局表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将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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