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分局通报民警违规执法情况
近日,针对群众反映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区鸣犊派出所民警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区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经过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侦查、纪检等部门的深入调查,查明了事件真相,并对涉事民警及负责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据悉,事件起因于西安东站某工地施工区域划界争议,双方在铁路部门的协调下达成了一致。群众反映的私自采砂问题,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实,该工程已获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且采砂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经专家现场核查,所采砂石主要用于该项目建设,尚未发现外运或对外销售的情况。
在处理此起警情过程中,鸣犊派出所民警曹某存在言语不文明、违反办案程序规定等问题。区公安分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曹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调离原单位。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鸣犊派出所所长朱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教导员史某(当日值班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此次事件,区公安分局已向当事人表示诚挚的歉意,并获得了当事人的谅解。分局表示,将以此事为鉴,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区公安分局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人民群众满意、忠诚可靠的公安队伍。在此,也感谢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