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保障新政:幸福生活新篇章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旨在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保障劳动权益、促进融入城市生活。以下为修订后的内容:

我国农民工群体达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者约1.9亿。此次意见提出多项举措,助力农民工在就业、社保、落户、子女教育和住房保障等方面享有更多权益。

**促进就业:多渠道拓宽就业门路**

意见强调,既要支持农民工外出就业,也要鼓励就地就近就业。为此,将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就业规模,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劳务品牌,并加强区域间劳务协作,提升劳务输出规模。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约3000万人,而市场需求高达5000万人。意见指出,家政等社会服务领域蕴藏着巨大的就业潜力。同时,意见还鼓励返乡创业,提升农民工技能,稳定脱贫人口就业。

**保障权益:维护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意见强调,要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重点打击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欠薪行为。同时,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确保劳动报酬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见提出落实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推动平台劳动规则公平透明,加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

在社会保险方面,意见明确要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融入城市:放宽落户限制,保障教育住房**

意见提出,要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积分落户政策,降低对学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

在教育方面,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保障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住房方面,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大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系列举措旨在帮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成为新时代的新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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