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极端暴力,共筑法治安全墙

近日,我国连续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对此,全社会坚决谴责,一致表示,无论暴力事件的原因如何复杂,都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我国人民普遍认为,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每个公民都应成为积极的参与者。面对暴力犯罪,我们既要深入挖掘其背后的原因,也要坚定不移地沿着法律的道路前行,对施暴者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为有效预防极端事件的再次发生,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正积极采取措施。这包括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以及严防极端案件的滋生。社会治理既要“刚性”又要“柔性”,既要强化打击力度,又要注重矛盾调解的细致入微。

在“刚性”方面,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强化风险信息的全面收集,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筑牢防范极端案件的第一道防线。在“柔性”方面,要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情理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

我国命案发案率在全球处于较低水平。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应继续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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