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司长杨江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近日,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和山西省纪委监委的通报,对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原司长杨江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调查发现,杨江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了党员初心,丧失了对党的忠诚,违反了多项纪律规定。他不仅违反了政治纪律,转移和隐匿了赃款赃物,还逃避了组织的审查。同时,杨江龙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接受不正当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在组织纪律方面,杨江龙隐瞒了个人事项,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甚至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他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司机服务。此外,他还沉溺于奢靡的生活。
利用职务之便,杨江龙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他还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税务稽查、股权转让等领域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样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鉴于杨江龙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取消其退休待遇。同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山西省监委已将杨江龙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给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将随案移送。这一严肃的处理决定,彰显了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对于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尊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