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政策优化,支持住房需求及二孩家庭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满足缴存人的住房需求,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支持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中心将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对于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申请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最高额度提高至160万元。

二、优化首付款比例。对于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针对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该比例下调至15%。

三、鼓励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房。对于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可上浮40%。

四、延长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将根据借款人的退休年龄进行调整,最长可计算至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超过68岁。

五、简化住房认定标准。对于在购房所在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新购住房可按首套住房认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对于符合“租一买一”或“卖一买一”条件的家庭,新购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六、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对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对于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将按照本通知执行。同时,《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1号)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2号)同时废止。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切实保障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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