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严打违规招生:规范招生,公平入学

重庆市教委加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教育公平

为维护教育公平,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近日召开中心城区招生工作专题会议,明确提出六个方面工作纪律,力求从源头上杜绝招生乱象。

一是严禁提前招生。会议强调,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提前招生,并承诺入学。对于违规签订的录取协议,将一律视为无效。同时,禁止学校利用校园开放日、宣传日等名义进行小升初或初升高培优培训,不得变相掐尖和储备优质生源。

二是严禁考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执行区域对口划片或摇号招生政策。对于采取奥数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形式招收学生,以及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奖励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的行为,将严格禁止。

三是严禁勾连招生。对于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招生、违规组织升学考试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将予以从严从重查处。任何培训机构承诺或宣传以考试方式择校入学的,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四是严禁超计划招生。会议要求,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以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就读普通高中的需求。

五是严禁超范围招生。普通高中应严格执行分区域联合招生和自主招生政策,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中小学不得以“随迁子女”名义、承诺解决家长工作等方式挖抢生源。

六是严格招生学籍管理。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挂靠学籍、非正常迁移学籍、重复建立学籍,禁止“人籍分离、考籍分离”。

此外,重庆市教委还将加强招生制度改革,修订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研制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重点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同时,加强招生信息公开,通过官微官网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摇号计划和录取情况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此外,还将加强招生监督问责,全面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六项机制》,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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