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隆重举行

2024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集会广场,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了一场庄严肃穆的国家公祭仪式。仪式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李书磊主持,并发表讲话。

上午10时,仪式正式开始,全场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全场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在防空警报声中,车辆停驶,行人静默,以示哀悼。

默哀结束后,解放军军乐团演奏《国家公祭献曲》,解放军仪仗司礼大队16名礼兵抬起8个花圈,敬献于公祭台上。李书磊部长在讲话中,深切缅怀了南京大屠杀的无辜死难者,以及为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他强调,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旨在宣示牢记历史、珍爱和平的决心,展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继承先烈遗志,努力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坚强决心。

李书磊部长指出,我们要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发扬自信自立、改革创新的精神,坚定守护和平、维护正义的追求。铭记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前行。他号召全体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努力奋斗。

在李书磊部长讲话结束后,87名南京市青少年代表宣读了《和平宣言》,6名社会各界代表撞响了“和平大钟”。随着3声深沉的钟声,3000只和平鸽展翅高飞,寄托着对死难者的哀思和对世界和平的美好祝愿。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郑建邦主持了此次公祭仪式。国务委员谌贻琴、全国政协副主席沈跃跃和中央军委委员、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升民等出席。抗日战争老战士、老同志代表,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和东部战区、江苏省、南京市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港澳台同胞代表,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代表,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同胞亲属代表,国内外相关主题纪念(博物)馆代表,国内有关高校和智库专家代表,中日韩宗教界代表,驻宁部队官兵代表,江苏省各界群众代表等参加了仪式。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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