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聆讯延期至明年2月
12月19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宣布经过与呈请人协商,高等法院同意将原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举行的呈请聆讯延期至2025年2月17日。此次延期是在远洋集团及其呈请人共同提出延期申请后实现的。
据悉,远洋集团曾在今年9月份公告,高等法院原计划于2024年9月23日进行聆讯。随后,高等法院根据相关情况,决定将聆讯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23日。本次延期决定体现了各方对于案件审理的审慎态度,确保案件在充分准备和论证的基础上进行。
远洋集团表示,将继续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案件进展,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