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新政:额度提升,提取更灵活
据长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长春市于近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新政策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持续至2025年12月31日。
此次调整涵盖多个方面,包括提高单笔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条件、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以及放宽提取政策等。
具体来看,对于购房贷款额度,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的购房者,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10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则调整为80万元。
在贷款首付款比例方面,对于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为减轻市民购房负担,新政策还允许职工及其配偶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铁路电力缴存职工应在缴存地或工作地)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此外,长春市还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优化,包括调整全款购房提取时限和取消异地购房提取的户籍限制等。
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旨在进一步激发住房消费潜力,支持市民合理住房需求,为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