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灿芬被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广东省纪委监委对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方灿芬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查明方灿芬同志在任职期间,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对抗组织审查。

调查发现,方灿芬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此外,他还大搞权钱交易,通过工程承揽、业务审批、职务晋升等环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方灿芬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他仍未收敛,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广东省委批准,决定对方灿芬同志作出如下处分:

1. 开除党籍;
2. 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3.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4.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对其涉案财物一并予以移送。

广东省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确保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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