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扩至近亲属,助力家庭医疗保障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相关文件,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拓宽,不再仅限于职工本人,而是扩展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2021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布文件,进一步扩大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将“配偶、父母、子女”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截至目前,全国各省份均已积极响应政策,将职工医保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继10月份全国所有省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之后,截至12月9日,各省份已将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参保人现在可以通过线上方式绑定近亲属关系,从而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使用。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11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人次达到了3.25亿,较1月至10月增长了0.42亿人次。共济金额达到了444.53亿元,较1月至10月增长了75.45亿元。
从地域上看,同一统筹区内(通常指同一地市)的共济人次达到了3.00亿,共济金额为393.17亿元;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人次为2536.01万,共济金额为51.36亿元。
在共济用途方面,主要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金额为343.08亿元;支付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负担的费用,金额为20.72亿元;以及用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金额为74.80亿元。特别是进入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后的9月、10月、11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金额分别为12.28亿元、27.51亿元和30.21亿元。
其中,河北省在1月至11月用于居民参保的共济金额达到8.30亿元,河南省为7.66亿元,浙江省为4.86亿元,山东省为4.79亿元,湖南省为4.77亿元,这些省份的共济金额位居全国前五。此外,即便是人口规模不足5000万的贵州、陕西、山西等省份,用于居民参保的共济金额也超过了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