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安排出炉:严禁违规补课,活动性作业受提倡

随着寒假的临近,辽宁省教育厅于12月25日发布了针对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重要通知。通知强调,寒假期间,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确保学生的休息与成长两不误,同时严格规范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通知要求,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公共教育设施将定期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与活动空间。同时,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行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无负担的假期。

在寒假作业的安排上,通知提出要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并提倡布置具有活动性、体验性和探究性的作业,旨在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建议定在1月20日前,普通高中则安排在1月25日前,开学时间大致定在3月1日左右。

为确保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严禁通过调课、调休等方式缩短假期,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对于违规补课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涉事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还鼓励学校充分利用研学资源,开展各类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的兴趣爱好,提升其综合素质。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将统筹安排师资力量,开设丰富多样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学习需求。

此外,通知强调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学校应加强与家庭和社会的沟通协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育保障。通过多种渠道向家长普及安全知识,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家校沟通,共同为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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