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药洁达涉售假药,违法所得被没收

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披露了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药的四味脾胃舒颗粒案。经调查,该公司销售的该批次药品并非由标示生产企业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据通报,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至2月期间,共销售上述批次的四味脾胃舒颗粒22盒,销售金额达到1100.25元。在抽样检查中,8盒样品被检测,样品费用为392元。总计,该公司通过此违法行为获得收入1492.25元。

福建省药监局指出,当事人在采购、验收、储存、销售上述药品的过程中,并未发现异常情况,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但鉴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以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福建省药监局责令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492.25元。

据了解,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原名福州新兴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广州医药集团的一员。该公司于2004年由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注资福州新兴医药科技发展中心改制成立,是一家国有控股的药业公司。作为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的控股子公司,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在福建市场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制剂药等多个领域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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